这4000元钱足足让邱某消费了十多天,都用在了吃、喝、上网方面了。初尝甜头后,邱某变得一发不可收拾,见此行为来钱快又不用多费脑子,便开始疯狂作案,只要没钱了便凌晨窜至辖区停车较多的路边、小区里、宾馆院内实施作案。因邱某极为谨慎,每次作案时只要发现有人或是小车发出警报声响便会马上离开现场,所以直到11月3日凌晨被民警抓获前都未被人捉到过。
嫌疑人被捕后如实交代犯罪事实
民警根据对失窃车主进行询问,并结合近期的失窃现场视频进行排查比对,研判该系类盗窃案件为同一个人所为。并经调查发现,嫌疑人作案目标均选择车门窗或后备箱未上锁的小车实施作案,而且嫌疑人盗窃目的颇具特点,所盗物品毫不挑剔现金、香烟甚至U盘、零食等,只要发现的统统偷走。
秋风瑟瑟,冷得人身体不禁发抖。终于,经过数日的紧张蹲守,于11月3日凌晨1点40分左右,民警在作案地点某宾馆门前发现了一名疑似嫌疑人的可疑男子。经暗中观察,民警发现男子身上穿着的衣物和几次监控录像中显示的嫌疑人的衣着极其相似,而且身高、体貌等也十分吻合。但民警又没有十足把握确定该男子就是盗窃嫌疑人,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决定继续蹲守,暗中观察。
警方周密部署作案现场守株待兔夜擒窃贼
警方提示:广大车主切勿在车内放置现金和贵重物品;停车时,最好选择有人看护的停车场或者有监控的地方;离开车前一定要检查好车门、车窗是否关闭,确保门窗锁牢。此外,如果遇到被盗取财物的情况,一定要进行报警,以便及时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
(编辑:丁喆)
后经邱某供述,自己作案26余起,期间曾有数次一无所获。而经民警深入调查,发现还有些车主因被盗物品价值太小,自己也未在意所以也就没有报警处理。
经审问,男子就是此次系列盗窃案犯罪嫌疑人邱某(男、20岁、梁子湖人)。据邱某交代:自小父母离异跟随父亲一同生活,自2016年2月份从广东打工回家后就独自一人待在家里玩,晚上在网吧玩通宵,白天就在家里睡觉。由于未参加工作长期没有收入来源,生活拮据,,导致最后无法支付日常上网开销。直到5月份的某一天晚上,邱某从网吧出来后,偶然看到停放在路边的某辆小车的驾驶台上放有一个钱包。见四周无人后,邱某试探性的拉了下车门,竟直接将车门打开了,随后邱某便将钱包拿走逃离了现场,跑远后,经查看钱包内居然有4000元现金。因害怕被他人发现,邱某将钱取出后便将钱包直接丢进了垃圾桶内。
11月3日,经过数日侦查辖区车内财物系类盗窃案成功告破,邱某也因涉嫌盗窃他人财物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中新网湖北新闻11月11日电(苏成练 邵峰)无业青年闲散在家,一次偶然机会接触到“拉车门”盗窃,初尝甜头后一发不可收拾,连续数月辗转辖区多地作案26起。鄂州警方通过视频比对,多日蹲守布控,于近日成功抓获盗窃嫌疑人。
辖区内频频发生车内财物被盗引重视
警方视频研判掌握其作案规律为同一人所为
由于嫌疑人作案时间一般都选择在晚上12点至凌晨2、3点左右,导致警方无法从黑暗、模糊的监控画面中辨别出嫌疑人的面部特征,只能根据身高、体型、发型及穿衣风格等判断出是一名20岁左右的年轻男子。而且,根据嫌疑人的作案地点都是选择在辖区某宾馆、小区、超市等人少车多的地方流窜作案的特点,分析出该嫌疑人对此处地形非常熟悉,应该是本地人并且会再次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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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分钟后男子走出宾馆,见四周无人后径直走向了停靠在路边的一辆小车旁,做出了“拉车门”的举动。说时迟那时快,见此情景,潜伏在周围的民警一涌而上、四面包抄,马上就将该男子牢牢控制住。
10月31日,刑警一中队民警在初步掌握了盗窃嫌疑人的作案规律后,立即展开周密部署加强了对流窜作案地点的巡逻管控,并派守便衣民警进行夜间侦查。
今年5月至10月份,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发生多起车内财物被盗案。5月25日晚,村民王某将自家黑色小车停放在辖区某宾馆院内时,因未锁车门车上一包黄鹤楼香烟被盗;6月16日,村民陈某将小车停放在辖区某超市门前,第二天发现因后备箱未锁,车上半包香烟及13元零钱被盗。
起初,因被盗物品价值甚小未能引起足够重视,又因7月份鄂州市梁子湖区防汛工作严峻,致使案件一度被搁置。直至今年10月底,鄂州市公安局梁子湖公安分局刑警一中队民警先后共接到十余起此类盗窃警情,涉案价值高达2万余元。嫌疑人疯狂作案这不得不引起了队领导的高度重视,决定立案调查彻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