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意识与食品安烈焰最新私服全,转基因食品是否有害?(2)

  • 由上分析可知,标识转基因食品,原本是保护和尊重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一种做法;实际上,却可能同时意味着是对转基因和非转基因的区别对待。有转基因技术的支持者因此认为,既然无法证明转基因作物的风险大于传统作物,就没有必要对转基因成分进行标识,因为这种区分只会强化公众对转基因食品的负面印象。而转基因技术的反对者则强调,转基因技术本身具有人工“特殊性”,它违背了生物演化的“自然性”,因而蕴含风险,一些风险可能还尚未被科学家发现,进行标识是在对人类社会负责。

      “美国环境保护局规定,在种植抗虫害转基因作物的田地周围,必须保留一块专门种植普通作物,让害虫有个避难所。”王芳说。

      进口农产品有哪些是转基因品种呢?我国先后批准了转基因棉花、转基因大豆、转基因玉米、转基因油菜4种作物的进口安全证书。除批准了转基因棉花的种植外,进口的转基因大豆、转基因玉米、转基因油菜用途仅限于加工原料。

      “跳出有关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争论之外,人们有权知道吃进肚子里的食物到底是什么,应该充分维护人们对食物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农业政策专家、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程同顺说。


    目前世界上的转基因食品消费国家和地区,大体上可分为转基因成分“自愿标识”或“强制标识”两大类。而“强制标识”又按方法分为定量阈值标识和定性按目录标识。

    值得注意的是,从标识对消费者的影响而言,尽管目前被批准上市销售的转基因食品被认为是安全的,增加对商品的标识却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使不了解这项技术的消费者产生误读,即误认为含有转基因成分的食品的质量与其他食品有区别。持谨慎态度的消费者可能会因此避开购买这类商品。长远来看,观念上的误区会使转基因产品受到市场歧视,致使研发、生产、销售方遭受损失。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转基因生产消费国,美国在转基因标识问题上长期采取较为宽松的“实质等同”政策,即认为转基因产品与现有产品实质等同,现有法规足以对其进行监管,无需进行额外的标识。另一方面,虽然美国已有近20年未对转基因食品进行标识,但美国国内的相关争论一直未停歇。2015年7月,美国众议院通过了一项禁止各州和地方政府对转基因食物进行强制标识的法案,但该法案后来没有通过参议院投票。在争论不休的背景下,美国的转基因标识政策逐渐收紧。2016年7月29日,时任总统奥巴马签署了国会通过的一项旨在强制标识转基因食品的法案,这一法案将从全国层面执行,通过后两年内由美国农业部制定具体的标识方案。

    很少有一项技术像转基因这样,让各方观点如此对立:相互矛盾的实验证据,极端对立的利益表达,莫衷一是的研究结论,让消费者无所适从。近日有专家发表的“转基因食品与非转基因食品同样安全”等论点,让转基因的争议再起波澜。

      自从1996年转基因作物实现商业化种植以来,转基因可能是农业史上最有争议的技术。支持者认为转基因技术能缓解资源约束、保护生态环境、改善产品品质,反对者则从食用安全、生态安全和主粮安全等方面提出质疑。转基因技术是“潘多拉魔盒”还是未来农业之路?技术风险能有效预防吗?种种纷争公众也很难辨明。

      随着转基因技术的发展和转基因农作物的推广,转基因农产品逐渐深入人们的生活。国际农业生物技术应用服务组织统计数据表明,28个国家种植了转基因作物。全球约81%的大豆、35%的玉米、30%的油菜都是转基因产品。

      “任何商品都必须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商品真实的信息情况必须提供给消费者。”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顾问、律师邱宝昌表示,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同时这种规定也是经营者的义务。

    转基因标识现状

    此外,鉴于一些商家利用部分民众的认知欠缺,而借“非转基因”表述争夺利益的行为,相关部门需要进行严格的规范和管理。对于我国转基因标识目录以外的产品,除了包装上不适宜标识“非转基因”字样以外,在商家通过广告对食品进行宣传时,也要严格限制其使用“该食品不是转基因食品”、“产品不含转基因成分,健康安全有保证”此类表述。这种貌似无意的区分,实则暗含对转基因食品的歧视,容易使部分民众产生“转基因食品不安全”的联想,不仅间接“污名化”转基因技术,误导消费者,而且破坏了市场竞争规则。

    除了欧盟这种定量全面强制标识的做法以外,国际上一些国家和地区还采用定量部分强制标识的措施,即针对特定类别产品进行标识,例如日本规定对豆腐、玉米小食品、纳豆等24种由大豆或玉米制成的食品进行转基因标识,设定阈值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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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基因是否有害???

    与美国此前采取宽松政策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欧盟在管理转基因食品时一直奉行谨慎的“预防原则”,只要食品的转基因成分超过设定的阈值,就必须采取定量强制标识举措。早在转基因食品进入欧洲的第二年即1997年,欧盟就通过条例将转基因生物纳入新食品范畴,并要求实行审批、标识和可追溯制度。此后,有关对转基因食品进行标识的条例不断完善。2003年,欧盟通过了专门规定转基因生物追溯性与标识方法及含转基因生物物质的食品和饲料产品的追溯性的(EC)第1830/2003条例,提出追溯规定不适用于转基因成分低于0.9%阈值的直接加工产品。这一条例目前仍然是欧盟转基因法案的基础法案之一。

      诺贝尔奖获得者理查德·罗伯特说:“在农业领域,在这日益恶化的环境中,这项技术让我们能够少用水或杀虫剂。而且并没有证据表明转基因食品对人类的健康有害。”

    我国的转基因食品标识属于定性按目录强制标识。2002年,我国农业部发布《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制定了首批标识目录,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的大豆、油菜、玉米、棉花、番茄5类17种转基因产品需强制标识,其他转基因农产品可自愿标识。

    需要注意的是,从根本上言,转基因标识与否,其实无关“食品安全性”,其本质上是对消费者知情权诉求的一种回应和尊重。然而现实生活中,标识常常被暗示为或使人联想到“转基因成分可能存在安全性问题”,而遭遇被误解误读的尴尬局面。

      如何对待转基因食品,世界各国态度不一,科学界也有很大分歧,或许这种争论将长久持续下去。然而,对消费者来说,比争论更重要的是对转基因食品消费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对转基因产品进行标识,离不开对标识方法和标准的探讨。就定量标识而言,按照规定,当食品中转基因成分没有达到阈值时,则不对食品进行名义上的标注;在市面上销售时,这类食品会被认为不含有转基因成分,因而不是转基因食品,这其实有违事实。此外,国际上没有作统一标识要求,各国关于阈值的计算方法和设定标准不一,产品包装上的小小数值可能会引发巨大的贸易争端。有学者认为,阈值的存在本身也构成了一种隐性的壁垒,虽然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收紧进口,促进本国农产品市场的发展,但无疑也提高了部分原料的进口成本。由此,标识转基因食品也会衍变成涉及消费者切身利益的经贸问题。

      黑龙江大豆协会副秘书长王小语告诉记者,国内超过一半的油脂消费都是大豆油,90%的大豆油原料为转基因大豆。

    有学者指出,标识转基因食品并不是简单地在产品包装环节进行标记,它实际上覆盖从田间种植到食品消费这一整条产业链。从宏观上来说,流通环节的标识又包含国内和国际两个层面。一国内部的农业生产消费模式,首先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源头标识工作的开展。例如我国农业生产相对分散,农民将自家种植的农作物售卖到市场上时,基本不会进行包装标识,所以在采收、运输与仓储等诸多环节,容易出现不同作物相混杂的情况。类似的情况会辐射到全世界。鉴于美国等转基因食品生产大国长时间未进行强制标识,过关时各国的标识方法和检测标准又各不相同,因此基本不太可能在复杂的国际贸易中进行全面溯源管理。单就这些客观条件而言,较难确保在各个生产流通环节,毫无遗漏地对转基因食品与非转基因食品进行完全分隔处理。若开展这项工作,可能会增加人力物力成本,进而抬升转基因食品的价格。而转基因食品目前的竞争力,除了其农药含量大大减少、富含人体所需的某些营养(如黄金大米富含胡萝卜素和维生素A)等以外,价格相对低廉是其重要的卖点。

      截至目前,烈焰sf发布网,我国共批准发放7种转基因植物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即1997年发放的耐贮存番茄、抗虫棉花安全证书,1999年发放的改变花色矮牵牛和抗病辣椒安全证书,2006年发放的转基因抗病番木瓜安全证书,2009年发放的转基因抗虫水稻和转植酸酶玉米安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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