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态烈焰私服》遭侵权烈焰变态私服 腾讯向广州爱九游等2家公司索赔100万

  •   上诉人通过手机软件平台提供下载以及在线游戏服务,属于计算机网络提供的在线游戏;作为游戏软件,它同时也属于计算机游戏软件,故与涉案商标核定使用类别属于相同类别。上诉人认为两者不属于相同或近似商品的上诉理由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二)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类别与被上诉人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类别相同;

      二审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2、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腾讯公司承担。

      (二)一审判决对计算机游戏软件任意扩大解释,是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表现;

      被诉侵权产品名称及标识是附加在手机游戏软件中,但上诉人西安豆丫公司有相关公众提供该手机软件的下载,是对游戏玩家和游戏内容服务的,相关公众看到此游戏名称及标识,会知晓此手机软件是用于玩游戏的,那么对于游戏的名称及标识只是区分游戏内容服务的来源,并非单独提供的软件产品。故本案的被诉侵权产品游戏名称及标识是区分游戏服务来源的。

      一、一审法院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应当依法维持原判。

      2016年3月10日《变态烈焰私服记》在爱九游平台上传封测安装包,开启删档内测,2016年3月3日在爱九游平台上第二次上传删档测试安装包,2016年4月6日开启二次删档内测,2016年4月25日在爱九游平台上传不删档内测安装包,2016年5月5日在爱九游平台开启不删档内测;

      一、西安豆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爱九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享有的第5392173号和第5392174号商标“变态烈焰私服”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被诉侵权商标的游戏与注册的游戏不属于类似的商品,被诉侵权产品商标的游戏是一款手机上操作的卡牌游戏,具有意志性等特点,面对的用户是手机用户,注册的商标游戏是一款在电脑windows上操作的角色扮演游戏,这两个游戏无论是在类型上还是在适用的载体上都存在根本区别,所面对的用户群体也是不同的,一审法院认定电脑端的游戏和手机端的游戏都属于计算机游戏,直接将这两款游戏鉴定为一款产品,是以偏概全。

      1、西安豆丫公司、广州爱九游公司立即停止侵害腾讯公司的“变态烈焰私服”注册商标的专用权;2、西安豆丫公司、广州爱九游公司连带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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