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公司申报位于美兰区美兰区青年路东侧宁江花园项目规划核实。经审查,该项目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海口市国用(2004)第000252号,土地总面积6855.66m,地类(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该项目于2009年9月批建(规划许可证号:2009A0171),2010年1月及2012年5月两次方案变更,批建2栋12-15/1层住宅楼,总建筑面积20396.77,其中地上面积18342.21,地下面积2054.56,计容面积17174.16,容积率2.5。根据提供的房产测绘报告,项目实建总建筑面积20589.97,其中地上面积18369.74,地下面积2220.23,计容面积17083.98(地上面积扣除架空层面积1145.06及屋顶面积140.7),实建容积率2.492。根据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宁江花园项目用地基准容积率的函》(海土资交字【2017】66号),该项目用地基准容积率为小于1.2,经核算,该项目实建增加容积率建筑面积为8857.19。请贵公司按规定到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增加容积率用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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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