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大寺法庭还聘任社区、乡镇、村委精通壮汉双语的干部作为壮语家事调查员、调解员,参与壮语诉讼案件的调解工作;在壮族群众聚居的村委成立壮语法官工作室,把民族语言司法运用延伸到村、屯;与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多元化调解机制。
双语法治宣传 共建民族平等融合
设立壮语巡回法庭 开展特色司法服务
在做好双语审判工作的同时,大寺法庭还积极运用壮汉双语开展法治宣传,,通过展板、公告栏、报刊、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微博等广泛宣传壮语巡回审判的经验做法,让群众了解壮语审判;利用三月三等壮族特有节日和辖区各镇的圩日进行法制宣传;挑选土地、继承、赡养、邻里纠纷等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到农村、农户家中巡回开庭,邀请村干部和广大村民到场旁听,面对面接受法制教育。
除双语运用外,大寺法庭还建立了一整套双语审判机制。为涉壮语诉讼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在立案窗口显眼位置设立壮语诉讼提示,推行“壮语诉讼申请书”,印制壮汉双语诉讼指南;选用精通壮汉双语的法官、司法辅助人员、书记员、人民陪审员组建壮语诉讼案件审判团队,专门负责审理涉壮语诉讼案件;特聘精通壮汉双语且在当地有影响力的退休老法官为壮语巡回法庭的特聘顾问,参与壮语诉讼案件的调解工作。
钦北区法院大寺法庭管辖四个乡镇,辖区人口31万人,其中壮族人口占70%以上,是钦州市壮族人群主要聚居区,辖区居民仍保留有当地壮族文化、语言、风俗习惯,仍沿用传统生活方式,壮语是当地主要的流通交流语言。
2017年3月28日,为持久推进民族团结工作,为更方便地服务辖区群众,钦北区法院在大寺法庭设立了全国首个壮语巡回法庭,创新服务方法,深化服务效果,利用壮汉双语巡回审判的方式开展司法服务,满足了辖区壮族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壮汉双语在沟通上具有春风化雨的作用,用当地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进行庭前指导、庭审调查、诉讼调解、判后答疑等工作,能确保当事人在自己熟悉的语言环境中表达诉求。2019年,大寺法庭审理7名老师起诉1个包工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壮语法官利用壮语进行说法析理,当场成功调解6件。
多元化解纠纷 助力壮乡团结和谐
广西新闻网钦州1月2日讯(通讯员 刘其琼)2019年12月24日,由自治区民宗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联合公布的第三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的决定中,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大寺人民法庭获得“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称号,这也是在此次命名中全区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机关单位。
壮语巡回法庭成立以来,共审结各类案件697件,调解结案389件,撤诉结案128件,调撤率74.17%,利用民族语言接待来访百姓1130余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万余份。同时,成立少数民族法律服务站,开展巡回办案,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送法进校园”等活动,通过实实在在的行动为共建民族平等、民族融合创造良好社会氛围,得到当地老百姓和各级领导的一致好评。
走进大寺法庭,首先感受到具有浓郁壮族特色的法庭文化,从“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壮语巡回法庭”的牌匾,到诉讼服务中心的壮语导诉牌、宣传标语,再到审判庭里的当事人水牌,都是壮汉双语文字书写。法庭调解室内外的法制宣传长廊均融入壮族元素,向当地壮族老百姓传递出了法院尊重少数民族,弘扬法治精神,践行公平正义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