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赤勇:推进公益新开烈焰私服诉讼制度守护人民美好生活(2)

  •   人民网:很多人会认为多数人利益即为公共利益,烈焰变态sf,您曾说对公共利益的清晰界定,是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能够良好运行的根本条件。请问多数人利益和为公共利益如何区别?如何进一步明晰公共利益?

    (责编:王欲然、申亚欣)

      郝赤勇: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提出要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这一方面反映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人民群众对公益保护的需求也日益增多,如互联网领域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电信骚扰、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安全、国防和军事利益、扶贫等领域都有公益被侵犯的问题; 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公共利益保护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我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英烈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责的范围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英烈权益保护。

      一是社会认可程度不断提高。全国政协组织的“协同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调研组今年在安徽、内蒙古开展专题调研过程中,实地查看了多处现场,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旁听案件审理, 深切地感受到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设计符合中国发展道路和人民群众期待,工作推进具有强烈的现实需求和深厚的社会基础。

      郝赤勇: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部署,也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专门对建立这一制度作了说明,突出强调“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利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也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人民网:公益诉讼制度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保护公益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请问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调查、取证方面还存在哪些障碍?哪些将是继续推进的方向?

      三是坚持协商唯实。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来决定和调整我们的决策和工作,从制度上保障协商成果落地,使我们的决策和工作更好顺乎民意、合乎实际。

      二是政府理解和支持力度不断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的本质是助力依法行政,共同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工作全面开展以来,检察公益诉讼得到了各级地方党委政府以及相关法院、监委等积极配合、有力支持,认同度越来越高,全国大多数省份党委政府和人大出台了关于公益诉讼的决定。

      三是补充起诉填空白。如果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社会组织,包括英烈近亲属不提起诉讼,那么损害公益的问题还放在那里,没有解决怎么办?检察机关就要填补这个空白,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必须要履行法定职责,依法起诉。

      一是意识和理念方面的障碍。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全新的诉讼制度,检察机关监督的往往是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跟不上, 导致不能及时解决的社会公益危害问题。

      再者就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公益诉讼法规和制度配套,明确检察公益诉讼在举证责任分配、证据收集审查运用、证据证明标准以及鉴定等方面的程序规则和法律责任。

      首先这是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设计的初衷和要求。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赋予它提起诉讼的权力,从立法层面来说这是保护公益的“兜底”保障,是对法定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缺位或不能情况下的补充。

      那么,为什么说对公共利益的清晰界定,是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能够良好运行的根本条件呢?

      一是坚定制度自信。我国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公益诉讼法律制度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形成了公益司法保护的“中国方案”。

      持续推进解决这些障碍, 首先必须依靠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同行政机关的配合支持,共同实现诉前保护公益目的的最佳司法状态,注重办理政府及其部门遇到阻力或者需要几家单位协同解决的重案难案。

      三是公益诉讼法律法规和配套制度建设逐步完善。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认真执行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共同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积极探索、积累了很多成功经验,充分彰显了公益诉讼的制度作用。

      一是有法定的诉权但不争诉权。检察机关提起任何民事公益诉讼,包括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都应当依法严格履行诉前公告,促请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社会组织来提起诉讼,充分保护其他法律规定主体的诉权。

      郝赤勇: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的组织,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特点。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人民政协要坚持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二是完善了国家治理体系。立法明确检察机关公益诉权,进一步优化了司法权配置,赋予其提起行政诉讼的资格,能够进一步完善诉讼制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依法监督行政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文明公正执法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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