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对死刑反对残酷刑罚,但对这种人 我主张可以学习韩国对其施以宫刑让其生不如死 判它死刑太便宜了|| @caixincn:温故知新--【萧瀚:洛阳性奴案的伦理反思】无论李浩还是被囚女都越来越将奴役和被奴役正常化,甚至被囚女之间还因争风吃醋大打出手,李浩帮助一方杀害另一方。被囚女们纷纷将绑匪视为
奋斗(腾讯微博)2817天20小时1分6秒前
天之子(中国)2811天14小时38分10秒前
黄宗羲之明夷待访录(新浪微博)2629天14小时16分57秒前
耐人寻味
海狸在微博(新浪微博)2451天18小时47分10秒前
0089559(财新网Android版)1069天12小时46分41秒前
[熊猫] //@胡舒立:回首往事,最值得一读的是下面的专家评论,最容易被遗忘的可能也是这些真知灼见。
[浮云]
裁定被告对给原告造成的精神伤害和性侵犯做出补偿,每项罪名经济赔偿不低于2000万美元(其中六项罪名指向郭文贵本人,一项罪名指向金泉公司)。9月11日,《纽约邮报》(New York Post)以“性奴
发布时间:2014-01-21 评论据新华社1月21日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拘禁妇女强奸杀人组织卖淫罪犯李浩21日在河南省洛阳市被依法执行死刑。 被告人李浩经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被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
一个有钱了不知道天高地厚的主。厚德才能载物。
幸福就是从比较中珍惜自己所拥有的。简单说就是说服自己形成自满!
洛阳性奴案主犯今日被执行死刑
洛阳性奴案主犯一审被判死刑
“洛阳性奴案”一审宣判 主犯被判死刑
周科(财新网iPhone版)51分45秒前
看了你评论,感觉说的以偏概全啦!你说的那情况是有的,,只是个别人法制观念不强,素质教育不高,心健不全所导致。希望国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提高法制教育,思想素质教育及成人教育。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共同建设美丽中国。|| @wenshuiqingwa2774:最后逃脱并报案的小晴是勇
唐永利(腾讯微博)12分44秒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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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同道_风雨同舟(新浪微博)2623天2小时5分38秒前
[转载]第四届(2011年)年度性与性别事件评点公告
河南洛阳性奴案宣判两周年
shoot5(新浪微博)2629天14小时7分29秒前
财新网(腾讯微博)2817天20小时15分29秒前
“区式俯卧撑”别样盘点2011《那一刻》
玩什么呢,才判行,几年了,高效率。
周彣(新浪微博)2452天9小时35分30秒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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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拖了这么长时间,早就应该判刑重刑。 || @hu-shuli: 回首往事,最值得一读的是下面的专家评论,最容易被遗忘的可能也是这些真知灼见。
发布时间:2012-11-30 评论据新华网11月30日消息,11月30日上午,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浩故意杀人、强奸、组织卖淫、非法拘禁,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进行一审宣判:主犯李浩被判处死刑,其他从犯分别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和
乐乐乐乐了(新浪微博)2816天2小时7分11秒前
yunboat(财新网iPhone版)1065天18小时31分54秒前
好久的案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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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言三生(新浪微博)2452天2小时9分45秒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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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1-28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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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故知新--【萧瀚:洛阳性奴案的伦理反思】无论李浩还是被囚女都越来越将奴役和被奴役正常化,甚至被囚女之间还因争风吃醋大打出手,李浩帮助一方杀害另一方。被囚女们纷纷将绑匪视为“大哥”、“老公”。
学了个新词“饿犬效应”~~~~
#财新图片#【洛阳一男子挖地窖 囚禁性侵六名歌厅女子 】消防兵转业34岁当地男子李浩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瞒着妻子秘密在外购置一处地下室,耗时1年开挖地窖并将6名歌厅女子诱骗至此囚禁为性奴。该案因一女子的举报电话而告破。
康波(腾讯微博)2817天18小时36分29秒前
很值得一读//@胡舒立:回首往事,最值得一读的是下面的专家评论,最容易被遗忘的可能也是这些真知灼见。
值得深思的是,在犯罪嫌疑人的“调教”下,被囚禁女子并无强烈反抗意识,甚至为“晚上谁能陪大哥睡觉”而发生争执,并大打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