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动态管理和烈焰私服贫困退出中的矛盾及其解决(4)

  • 本次问卷调查最终实际回收有效问卷535份,有效率为95.5%。问卷共16个题目,由被调查者基本信息、家庭收入、生产发展、低保待遇、思想动态与贫困退出机制实施情况、贫困对象动态管理现状等部分组成。对回收问卷使用SPSS统计软件进行分析。此外,为了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问题,针对政策实施难点,课题组还对村委干部及扶贫工作人员进行了个案访谈。根据对徐家村农户的调研结果,目前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及退出工作各个环节运行基本顺畅,但在管理范围、运转效率、预防返贫等环节还存在一些漏洞,而贫困户与普通农户的看法和意见也存在差异。

    参考文献:

    第五,构建公平公正的贫困退出评估机制。扶贫工作不能是政府 “自说自话”,要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的作用,对贫困退出工作进行有效的监测评估。构建科学有效的贫困退出评估指标体系,政府接受评估机构以及群众的监督,对扶贫对象进入与退出进行科学、有效、公正的监测评估(陈辉 等,2016)。

    吴宝国.2012.基于不同指标及权重选择的多维贫困量——以山西省贫困县为例[J]. 中国农村经济(2): 1220.

    目前,由于对新脱贫人口的管理还不够健全,预防返贫的机制也尚未完全建立,对于贫困人口的后顾之忧缺乏系统性政策保障,“扶上马送一程”有待进一步落实。根据我们的调查,徐家村贫困户普遍对脱贫摘帽存在畏难情绪,他们担心退贫以后政府的关注就会减少,从前所能享受的技术支持、补贴优惠等政策会迅速失去。而事实上,贫困户在退贫以后,扶贫动态管理对他们的关注确实有所减弱。由于扶贫资源有限,政府通常会将扶贫资源优先安排给贫困农户,对于已经退贫的农户,虽然会保留一些帮扶政策,但扶持力度与贫困户之间的差距较为明显。新脱贫人口仍处于贫困边缘,生产经营并未完全走上正轨,政策帮扶的减弱极易导致返贫(张琦,2016)。

    王朝明,姚毅.2010.城乡贫困动态演化的实证研究:1990—2005年[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3):315

    2016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明确要求运用动态管理的思路推进贫困退出工作,并重点指出要在贫困退出工作中做好对扶贫对象的跟踪研判,及时发现和解决扶贫对象的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扶贫动态管理不仅是一种政府行为,同样也是对扶贫公平性的监督与约束,更是基层治理的重要手段,其管理方式、强度、范围等都会对贫困人群的日常生产生活造成重要影响。扶贫动态管理要求对贫困人口进行长期跟踪监测,摸清贫困人口在生产生活方面的发展变化,包括收入支出、生产经营、教育程度等,及时发现并研判贫困人口的各种变化,进而评判其是否具备脱贫条件。随着我国扶贫开发工作进入冲刺期,在“十三五”余下的几年时间里,每年都将有数千万的贫困人口退出贫困,如何将扶贫动态管理更好地运用到贫困退出机制中,既让已具备脱贫条件的农户精准脱贫,又有效化解基层治理中的社会矛盾,将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Households in Xujia Village of Hubei Province

    摘要:随着精准扶贫工作进入攻坚期,我国贫困人口脱贫进程不断加快,相对静态的扶贫管理方式已难以满足当前贫困退出工作需要。对湖北省徐家村的田野调查显示:贫困户与普通农户对于扶贫动态管理和贫困退出的意见和态度既存在相似性,也存在差异性,贫困户希望动态管理能够更加全面,普通农户则希望贫困进出通道更加畅通。扶贫动态管理和贫困退出机制不够健全,如进出机制不够灵活、动态监测指标单一等问题是贫困户和普通农户的共识;贫困户认为动态监测不全面,导致自身部分贫困问题得不到及时帮扶;普通农户认为贫困进出机制不灵活,一旦成为贫困户便可以长期占有扶贫资源,新的贫困群体则难以介入。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但要强化扶贫动态管理,并逐步构建科学规范、公平高效的贫困退出机制;还应坚持正向激励,强化问责督导,让贫困退出经得起社会和时间的检验。

    同时,部分贫困户反映,由于缺少适当的正向激励引导与责任追究机制,早退贫和晚退贫基本是一个效果,提早退贫也很难得到政策奖励,因此不少农户对脱贫并没有表现出足够的热情,导致福利依赖心里滋生,宁愿一直带着贫困户的帽子,长时间享受扶贫待遇。根据部分访谈发现,为了尽量避免上访、扯皮等基层治理难题,村委干部在贫困管理方面也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负面心理。在返贫预防机制缺失或不健全的情境下,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不能被完全激发,脱贫前后的待遇落差以及奖惩机制的缺失既打击了贫困户的脱贫积极性,也不利于基层政府发挥管理职能。根据调查了解到,徐家村贫困户中57.3%的被调查者不会主动报告家庭收入、人口、财产等变化情况,23%的被调查者认为存在返贫现象(参见表1)。

    王祖祥,等.2006.中国农村贫困评估研究[J].管理世界(3):7177.

    吴晓燕,赵普兵.2015.农村精准扶贫中的协商:内容与机制——基于四川省南部县A村的观察[J].社会主义研究(6):102110

    2.对脱贫过程的动态管理不足,脱贫长效机制尚未形成

    张立冬.2013.中国农村贫困动态与扶贫政策调整研究[J].江海学刊(2):7380.

    学界对于扶贫动态管理的研究主要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对贫困动态性的研究(Ravallion,1988,2000;王朝明 等,2010;罗楚亮,2010)。在我国总体贫困人口中有过半人口属于暂时性贫困,而且暂时性贫困与持久性贫困的成因并不相同;不同年份中贫困人口比重也是不同的;部分农民即使脱贫,仍存在较高的返贫风险。二是对贫困测量的研究(邹薇 等,2011;杜毅 等,2015)。贫困动态测量是多维度的,应重点从贫困人口收入、教育和生活质量三个维度进行综合测量;目前的扶贫对象分类不够细致,贫困人口识别与退出存在一定偏差,应基于扶贫对象识别机制、分类救助机制、自身造血机制、动态考核与退出机制和部门整合与资源整合机制构建科学高效的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系统。

    谈智心.2016.精准扶贫:构建脱贫长效机制才是成功关键[EB/OL] .(2016818)[20170312].央视网,http://opinion.cctv.com/ 2016/08/18/ARTIPlMtsJBupJWTKiKWOLro160818.shtml

    第三,充实贫困退出的评价指标。“两不愁、三保障”是党中央对贫困退出标准的精准概括,虽然只有短短六个字,却囊括了贫困人口的吃穿住行和生产发展,为贫困退出工作指明了方向且提供了参考依据。因此,对贫困退出指标体系的构建也要紧紧围绕这六个字展开,我们不仅要关注贫困群众的收入变化,更要加强对贫困群众其他状况的观测,包括住房改善、疾病治疗、生产经营、子女教育、养老保障、家庭支出等与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方方面面,用更加全面的指标体系反映出贫困人口的真实情况(Thorbecke et al,2005)。

    同时,也要建立和落实惩罚机制。扶贫工作不能只奖不罚,不能让某些戴贫困帽子的地方政府非但没有耻辱感,反倒生长荣誉感,对在扶贫方面一直不作为的“懒政行为”坚决惩处。部分村级组织对扶贫对象的退贫自作主张,既不公开也很少公示,只对上级负责不对群众负责,纯粹是“数字脱贫”,则应对上级乡镇政府进行处罚,乡镇做得不好就处罚县(市)政府,让上级政府对下级部门的行为负责,实行倒逼机制。对退贫不主动的扶贫对象也要适当进行约束,遏制“等靠要”思想的滋生,树立扶贫对象自力更生的脱贫决心。

    汪三贵.1994.反贫困与政府干预[J].农业经济问题(3):4449.

    学界对于贫困退出机制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一是对贫困低保机制的研究(汪三贵,2005;邓维杰,2014;王祖祥 等,2006;刘解龙,2015)。国家可以为贫困人口建立公益性工作岗位,通过“以工代赈”促进贫困退出,采取低保渐退制,建立低保户再就业援助制度,建立专职低保管理者,把低保管理与低保户就业指导服务结合起来,灵活运用低保附带福利,促进低保户再就业;城市低保退出机制在执行过程中也存在许多困难,低保人群主动退出难、被保貧困人口收入动态监测难、社区政府在操作退出程序时随意性较大。二是对贫困县退出机制的研究(吴宝国,2012;张喜杰,2015;张琦,2016;虞崇胜,2016)。由于贫困表现和贫困成因的多样性,确定和调整贫困县应建立以包括收入和非收入贫困指标为基础的、权重设置合理的、数据来源可靠的指标体系;目前对贫困县的考核缺乏针对性,国家在贫困县退出条件、退出计划、退出程序等方面也缺乏相关的制度设计。

    郭劲光.2011.我国贫困人口的脆弱度与贫困动态[J].统计研究(9):4248

    二、样本村及基础数据

    由于贫困管理投入不足,动态监测主要还停留在贫困人口的收入部分,人均收入成为衡量能否退贫的主要标准。相关部门通过问询、估算等方式对贫困户进行收入核查,但是对于部分打零工或是外出务工的贫困人口,收入来源往往难以精确统计。由于贫困人口普遍存在福利依赖心理,瞒报或少报等情况时常发生,在收入统计上极易出现偏差(饶水根,2016)。村委干部通常会按照工作经验,对外出务工的贫困家庭按照城镇标准计算其收入,相比常年在村内务农的贫困户,会让务工家庭先退贫。而在务工农户看来,外出务工缺乏稳定性,且生活成本较高,有时甚至连家庭基本生计都无法维持,根本不足以脱贫。

    亨廷顿.2008.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王冠华,等,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45.

    另一方面,切实做好“扶上马送一程”。建立对退贫人口的跟踪监测机制,及时掌握其生产生活状况,并根据动态监测情况,适当给予贫困退出人口在建档立卡期间所享受的扶贫政策。贫困群众在建档立卡期间会集中获得来自政府与社会各界的大力帮扶,脱贫以后难免会与之前的帮扶力度有一定落差。如果之前享受到的各项政策待遇被突然拿走或是扶持力度骤然减弱,很有可能会打击脱贫群众的生产积极性,这样既不利于脱贫群众的进一步发展,也不利于提高脱贫质量,还有可能让贫困群众对退贫产生抗拒心理。

    (編辑:夏冬)

    刘解龙.2015.经济新常态中的精准扶贫理论与机制创新[J].湖南社会科学(4):156159.

    关键词:贫困退出;扶贫动态管理;贫困户;普通农户;扶贫对象;精准扶贫;贫困识别;扶贫资源

    —Survey Analysis Based on Poor Households and General Farmer

    3.对脱贫人口的跟踪管理较少,返贫预防机制尚未健全

    扶贫资金分配涉及农村财富的重新分配问题,最易引起农户之间的利益冲突,客观公平的贫困退出机制是化解矛盾的重要前提(赵斌 等,2015)。贫困户与普通农户对于扶贫动态管理和贫困退出的意见和态度既存在相似性,也存在差异性。扶贫动态管理和贫困退出机制不够健全,如进出机制不够灵活、动态监测指标单一等问题是贫困户和普通农户的共识。贫困户认为动态监测不全面,导致自身部分贫困问题得不到及时帮扶;普通农户认为贫困进出机制不灵活,一旦当选贫困户,便可以长期占有扶贫资源,新的贫困群体则难以介入。贫困户想要维护既得利益,因此普遍希望动态管理能够更加全面,特别是在生产经营中得到较为持续的关注,可以随时反映新问题,得到及时帮助;普通农户也想获得资源(财富)分配的机会,普遍希望畅通贫困进出通道。因此,普通农户更加关注扶贫的公平性,变态烈焰私服,在普通农户看来,发展条件较为成熟的贫困户,特别是生产生活水平已经与普通农户相当的贫困户,应该及时退出贫困序列,而不是等待一年一次甚至更长时间的退贫筛选,以此体公平性与普惠性,减少农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杜毅 等,2015)。

    协商为保障村民平等参与扶贫事务提供了制度平台,而村民愿意参与既源于涉及切身利益,也源于其对村庄扶贫工作的影响力,通过参与可以把自己的想法及时传递给决策制定者或执行者,减少决策的失误或执行的偏差。但在实际情况中,民主评议在退贫机制中的作用并不明显,普通群众在贫困户退贫甄别中参与度不足,不少普通農户对参与退贫评议有积极性,但贫困管理者对普通农户意见采纳却相对较少。由于评议机制的缺失,极易造成普通农户对贫困户退贫产生质疑,部分普通农户认为自家的条件还比不上某些贫困户,认为某些贫困户应该退贫。但这些质疑声却难以找到合适的交流渠道,进而导致贫困退出工作在农民群众中并未获得足够支持。根据调查了解到,徐家村普通农户中72.4%的被调查者没有参与退贫评议(参见表2)。

    伊斯顿.1999.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M].王浦劬,译.华夏出版社:436438.

    一方面,用正向激励消除扶贫对象的后顾之忧。为确保贫困户稳定脱贫,对已脱贫的贫困户,在攻坚期内继续给予政策扶持,避免出现“刚脱贫、又返贫”现象;对已脱贫的贫困村和贫困县,在攻坚期内原有扶贫政策不变,扶持力度不减,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同时,完善脱贫摘帽正向激励措施,对提前摘帽的贫困县(户),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保证“苦干实干先摘帽”的不吃亏,对脱贫不主动不积极的贫困县则逐步给予政策约束。用正向激励的办法激励扶贫对象、扶贫干部主动退、积极退,增强他们主动退贫意识,扭转以往“扶贫干部不敢退、贫困群众不主动退”的局面。

    CLC number:C913.7;F328Document code: AArticle ID: 16748131(2017)04007409

    第一,加大对扶贫动态管理投入。我国贫困人口具有分布广、人员散的特点,要想及时知晓贫困群众的最新动态,需要充足的人力物力以及更为科学有效的观测方法。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仅依靠村委会或社区政府作为扶贫动态管理主体,力量较为薄弱,难以大幅提高管理工作效率。要想切实提高扶贫动态管理水平,可以采取聘用等方式增添有生力量,让更多工作人员参与到贫困群众的日常管理工作中来,让工作人员与更多贫困户进行对接,真正做到精准化管理(邓维杰,2014)。

    1.扶贫动态管理和贫困退出不及时,扶贫资源分配失衡

    RAVALLION. 2000. Is transient poverty different? Evidence from rural China[J]. Journal of Development Studies(6):8299.

    对于“三保障”的评测管理更为欠缺。人的能力、资源、心理以及客观条件等多方面的差异都可能是造成贫富差距的原因,单一的收入研判并不足以支撑动态管理的合理性与科学性,收入情况需要与支出情况一同分析才更具说服性。部分贫困家庭可能有一定的收入来源,但如果遇到重大或慢性疾病、多子女上学、市场风险等问题,就会立即产生大量支出,极有可能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此时贫困户收入就算高于一般农户水平,也并不能说明其具备脱贫条件。在缺乏深入调查的情况下,将有劳动能力及一定收入的贫困户率先划入退贫序列,往往忽视了这些贫困家庭的支出状况及其隐藏的部分社会隐患。根据调查了解到,在徐家村贫困户中,21.5%的被调查者认为退贫结果不公平,75.6%的被调查者认为收入情况主要通过问询、估算得来,75%的被调查者认为应该将家庭支出纳入动态管理(参见表1)。

    三、贫困户对扶贫动态管理和贫困退出的意见

    综上所述,相关文献对扶贫动态管理与贫困退出机制分别进行了一定的探讨,但鲜见两个领域之间的交叉研究。有关扶贫动态管理与贫困退出机制的研究方法并不丰富,多以定性研究为主,缺乏基于实际样本数据的实证研究;同时,研究视野有待进一步拓宽,比如对贫困人口与非贫困人口的比较及矛盾分析。亨廷顿(2008)在《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中提到,经济增长的直接影响常常是扩大收入的不平等,而这种不平等往往是社会冲突与不稳定的根源。扶贫工作的初衷是解决贫困人口的生存与发展问题,缩小贫富差距,维护社会稳定。随着我国扶贫力度的不断加大,资源再次分配的力度不断扩大,社会公平遭受考验,若存在不公则会使普通人群与贫困人群之间的产生对立情绪,进而激化农村社会矛盾,不利于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如果贫困退出过程中采取的措施不当,不仅不能维护社会稳定,反而会造成新的社会问题。因此,本文基于对湖北省徐家村实地调研材料,分析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对当前扶贫动态管理和贫困退出的意见及其矛盾,进而从化解其引发的农村社会矛盾的角度倒推优化扶贫动态管理和贫困退出机制的路径及措施。

    1.对扶贫对象的动态管理范围有限,贫困退出不够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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